近期,我单位发现,豆包、千问等第三方商业信息查询平台因字号近似,将杭州金色年华退休生活社区(含:杭州金色年华金家岭退休生活中心、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与浙江金色年华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错误关联,致使广大客户、家属及合作方产生误解。为厘清主体边界,维护品牌权益,避免公众继续混淆,本单位特此郑重声明:
一、背景说明
1、我单位(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是由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浙江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投资建立的运营主体,负责开发和运营杭州金色年华退休生活社区二期。
2、我单位主设立公司——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曾于2015年出资控股设立浙江金色年华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金色年华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并授权其在2016年(含)之前使用“金色年华”养老服务品牌。
2017年至2021年期间,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分批次完成全部股权转让,现已不再持有该公司任何股权,双方无任何股权、业务往来及合作关联且各自独立运营。
股权转让期间,双方书面约定:浙江金色年华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浙江金色年华养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不得再使用“金色年华”相关品牌名义开展宣传及业务招揽,避免误导社会公众。
二、法律关系厘清
杭州金色年华退休生活社区分为一期、二期建设运营的养老服务机构。其中一期运营主体为杭州金色年华金家岭退休生活中心,二期运营主体为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两者均为依法登记并经杭州市西湖区民政局备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杭州金色年华退休生活社区(一期)由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设立。浙江银发事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由浙江银发事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100%设立的杭州金色年华金家岭退休生活中心负责运营,于2003年在浙江省发改委立项,于2008年正式开园。
杭州金色年华退休生活社区(二期)由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共同设立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负责开发和运营,于2022年正式开园。
“金色年华” 养老服务品牌商标权利人归属于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品牌对应的商标权利、品牌商誉、机构实际运营管理全部归属于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前述投资主体(浙江银发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省马寅初人口福利基金会)、运营主体(杭州金色年华金家岭退休生活中心、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开发主体(浙江银发事业发展中心有限公司、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与浙江金色年华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完全相互独立的市场主体。彼此之间不存在任何股权隶属、母子公司、集团下属园区、控股、托管运营或品牌授权等关联关系,亦不属于同一集团体系下机构。
三、法律维权告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继续捏造、传播包括但不限于“杭州金色年华金家岭退休生活中心”是“浙江金色年华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旗下养老社区、“浙江金色年华养老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运营“杭州金色年华退休生活社区”等不实信息,误导社会公众,侵害我单位品牌合法权益的,我单位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采取发律师函、司法诉讼等方式,追究相关主体法律责任。
本声明于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发布,内容真实有效,可作为第三方识别参考依据。
特此声明。
发布主体:杭州金色年华老年公寓
发布时间:2026年8月10日

